關于學歷/學位證明書辦理流程的通知
來源: 時間:2018-11-20 點擊數:
各相關人員: 根據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相關規定,畢業證書、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,經本人申請,學校核實后應當出具相應的證明書。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。 如有相關人員畢業證、學位證遺失或損壞,請按如下申請流程辦理證明書: 1、登報聲明原畢業證失效; 2、向我單位申請補辦,將申請書(附件)、相關材料(登報聲明、近期藍底照片2張、身份證復印件、學歷認證報告)提交蘭州空間技術物理研究所人力資源處; 3、我單位學籍管理部門核查材料后,向畢業生出具學歷/學位證明書。
聯系人:胡老師 聯系方式:0931-4585206-604 郵箱:yanzhaoban510@126.com
蘭州空間技術物理研究所 2018年11月20日 |